2018電價還有下降的空間嗎?2017年初下發《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(暫行)》將我國的電力市場化推向了一個新的高度,並且基本實現了開展電力市場競爭,讓不同類型電源同台競價,並解決好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的平衡問題,還原電力本身的商品屬性這三大目標,2017年開始電力價格得到了顯著的下降,那麽2018年電價將何去何從,還有進一步降低的空間嗎?
2015年以來,國家發展委員會對電力價格降低作出了六個方麵的努力,實施煤電價格聯動、推進輸配電價改革、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、取消和降低通過電價征收的基金及附加、完善兩部製電價的執行方式、取消電價優惠,這六大舉措的實時以來,合計實現降費 1515 億元,電力行業同時還得到了健康長足的發展,但是2017 年以來,發電企業已經無力在繼續向終端用戶讓利。
2018 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“降低電網環節收費和輸配電價格,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 10%”的要求,公布的《關於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有關事項通知》。從具體的降費措施來看,主要包括:清退臨時接電費、降低部分省份輸配電價、提高兩部製電價靈活性、臨時性降低輸配電價等,主要讓利方為電網企業,而不涉及發電企業。
因此,綜上所述,2018年電力價格已無繼續讓利的空間,因此2018年的電價基本不會繼續降低了。
湖北AG九游会電力設備有限公司
2018年6月28日